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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健身卡退卡要扣除违约金,消费者怎么办?
2024-10-26 13:55:00  来源:南京江北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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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5日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示范和指导作用,新区法院推送“3·15”系列案例,促进诚信市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随着全民健身意识的增强,健身塑形越来越受到年轻人青睐,各种预付卡充值诱惑也容易让消费者“上头”。如果不想继续健身了,办的健身卡能退吗?要不要扣除服务费?

案情简介

小李是某健身房会员,在教练的推销、诱导下,多次购买升级少儿体适能、拉伸、综合格斗等私教课程,花费7万余元,合计190课时。《私人/小组课程契约书》约定:自合同签署日起15日内提出退款且未使用的,需按照合同总额的10%支付服务费;超过15日未使用的,需支付30%违约金,已使用的,除支付前述违约金外,还需扣除已使用的费用。截至起诉时,尚有159课时未消费,小李觉得超过自身经济负担能力,且健身房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先前承诺,要求退卡。多次协商无果后,小李诉至新区法院,要求解除服务合同,并退还未消费的课程费用。健身房虽同意解除服务合同,但认为根据合同应当扣除30%的违约金退还课程费用。

审理情况

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服务合同标的为健身私教服务,较为注重双方间的信任基础,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双方当事人目前的信任基础已基本丧失,案涉《私人/小组课程契约书》不适宜强制履行,应允许原告选择是否继续接受被告提供的服务。此外,被告提及的违约金条款系其单方制作,现有证据无法反映出双方就合同条款进行了协商,且该条款系免除被告责任、限制原告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应属无效。因此,新区法院判决:原被告间签订的全部《私人/小组课程契约书》解除,被告退还原告未消费课程费用6万余元。一审判决后被告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院提醒

预付卡消费在服务行业几乎无处不在,遍及体育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各个领域。本案即是一起在体育健身行业的预付卡消费纠纷。消费者在选择健身公司以及服务模式时要保持谨慎冷静,避免冲动消费,选择符合自身实际的性价比高的服务项目。

对于经营者单方拟定,且有免除或者减轻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的格式条款,经营者负有合理提醒及说明的义务,否则消费者可以主张相关条款无效。同时,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也应当全面细致阅读条款,对有疑问的条文规定应及时提出异议。当消费过程中发现教练资源不足、服务质量不符合期待等异常问题时,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止损,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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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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