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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TALKS丨网络游戏空间辱骂他人 法院判决:赔礼道歉!
2024-09-29 10:21:00  来源:南京江北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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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网络游戏的出现丰富了人们的娱乐方式。在网络游戏中,玩家可以体验丰富的虚拟世界,也可以与其他玩家结为新朋友,给日常生活带来了不同的体验和乐趣。但在游戏活动中产生争执,随意抹黑辱骂他人、甚至采取不合法的手段获取他人真实信息,就已然触碰到法律的红线,而不仅仅是简单的游戏行为。近期,新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空间人格权侵权纠纷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案情介绍

贝壳和松鼠在游戏中相识并添加微信。贝壳的游戏会长位置被其他玩家挤占,贝壳随后挤占松鼠好友心心的副会长位置,引发松鼠不满,认为贝壳欺负心心,并发信息质问贝壳。

随后,两人又因为各自团队玩家到对方服务器蹭课再次发生冲突,松鼠在游戏聊天界面中发表辱骂性质言论。之后,松鼠对贝壳进行电话威胁并将未消音的通话录音版本发送给很多人,信息包括贝壳的姓氏、祖籍及身份证号码,甚至扬言要“联系某某先生(贝壳丈夫)”。在松鼠的煽动下,游戏中的其余玩家也对贝壳进行了辱骂。

审理情况

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松鼠在游戏网聊群内对贝壳发表不当言论,其间亦有其他玩家参与对贝壳进行言语攻击。松鼠言语攻击贝壳系故意为之,且发布在人数众多的游戏玩家群内,造成其他玩家对贝壳进行攻击,一定程度上致使贝壳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贝壳名誉权。且松鼠还曾向贝壳打电话公开其个人身份户籍信息,并将电话录音进行散播,在群聊中隐晦公开其家人姓名、出生年月信息等,侵犯了贝壳隐私权,已构成对贝壳个人隐私及私人生活安宁的侵害。

综上,新区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松鼠立即停止侵害贝壳隐私权行为,即停止通过游戏公屏或微信方式泄露贝壳个人及家人真实身份信息,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通过电话或发送短信的方式向贝壳赔礼道歉(内容由法院予以审核);如果拒不执行,法院将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公布生效裁判文书,产生的费用由松鼠负担。

法官说法

“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谁都不愿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虚假、诈骗、攻击、谩骂、恐怖、色情、暴力的空间。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习近平总书记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指明了网络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方向。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须有限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网络空间同现实世界一样,交流互动,偶有矛盾发生在所难免,在享受网络带来的便利的同时,应对自己言行负责。发生矛盾时,亦应理性克制,以善意文明的态度处理纠纷,通过合法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果在网络空间发布贬损性的言辞,侵害他人名誉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每一位网络用户都应积极履行公民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校准自己的言行,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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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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