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菊杰 一级法官
在工地爬架做软隔离摔伤后,仅仅是确认劳动关系诉讼和工伤认定两项程序就耗时27个月,下一步该怎么办?工伤保险待遇诉讼是否能及时兑现合法权益,拿到工伤赔偿款?王某感到身心俱疲、彷徨不安,得知用人单位还准备对工伤认定书提起行政诉讼……王某的心头仿佛压着巨石,这场马拉松式的工伤索赔是不是还要无休止地进行下去?
这是一起典型的未交工伤保险的工伤待遇索赔案件。62岁的王某系外来务工人员,经他人介绍入职某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被安排在浦口区某地块工地从事勤杂工工作,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为王某缴纳工伤保险。2020年9月,王某在爬架做软隔离时,滑倒摔在钢管上受伤。经医生诊断为:会阴部骑跨伤、尿道损伤、尿道狭窄。
王某出院后,依法向其所在区人社部门提交了工伤认定申请。但其所在的劳务公司没有为王某缴纳社会保险,也未曾与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认为与其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拒绝按照“工伤”赔偿王某相关费用。自此,王某踏上了漫长的工伤维权之路。
“自从受伤后生活就受了很大影响,太难受了。”王某无奈地表示,以前可以轻松找到工作,拿几千块不成问题,受伤后只能休息在家,“干不了活,白吃饭,常常失眠,信心一落千丈。”确认劳动关系诉讼结束后,王某终于可以启动工伤认定程序,在收到工伤认定书后向法院提起工伤保险待遇诉讼,结果用人单位又要对工伤认定书提起行政诉讼。至此,已耗时2年但其工伤赔偿款仍无着落。
承办法官骆菊杰拿到这个案卷后,得知用人单位提出还要对工伤认定书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中止工伤保险待遇案件。“如果按照法定程序中止,也是“正确的”,但工伤认定诉讼如果再经历一审、二审,没有一年半载解决不了问题,但是受伤职工的待遇迟迟得不到兑现”。骆法官主动找到用人单位,运用专业的行政审判知识,对工伤认定书的合法性进行分析,劝说用人单位体恤工伤职工的现状,及时履行单位的法定义务。终于,在不懈努力下,案件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并签订调解协议书。至此,一场跨越29个月的工伤纠纷得以解决,王某拿到了工伤赔偿款二十余万元。“真的没有想到,案子这么快就有了结果,谢谢法官”深深被打动的王某再三表示感谢。
“此案的办理也触发了我对工伤案件行民交叉问题的思考。司法实践中,诸如此类工伤纠纷的“拉锯”现象并不鲜见,在用人单位不配合的情况下,劳动者因工受伤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的维权之路非常漫长。劳动者多次往返于行政、民事程序之间,往往要受伤后两到三年时间才能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的保护”骆法官说。劳动者面对伤痛的迷茫、挣扎或奋斗,关乎一个个家庭的幸福。“我在执笔撰写的行民交叉案件一并审理的相关课题文章中,提出打破专业壁垒,尝试一并解决、联合审理的方式,以便捷高效地处理此类案件。”
劳动争议案件,件件连民心,桩桩系民情、案案关民生。正义不仅要实现,还要以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快速高效的方式实现。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终极目标。实质性化解劳动争议,避免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和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可以更有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现实情况看,对劳动争议的调解,有时候比判决的价值更高。
“有些职业,一旦遇见便难以割舍。有些选择,一旦开始便风雨无阻。十年前,我从教师转型为法官,有幸选择了定分止争的法律人生。当披上法袍那一天,法律的天平横架在心中,“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成为了我人生的职业目标;七年前,我经遴选成为一名专业行政法官,审理的近千件行政诉讼案件,让我收获了宝贵的审判经验,提升了协调化解纠纷的能力。两年前,根据组织安排,告别了行政审判岗位,专门办理劳动争议案件,从开始能不能胜任的紧张和担心,到逐渐被新领域所吸引,转型的经历宝贵而值得。一晃十年的时光,流走的是岁月,收获的是对公平正义的守护。在我看来,世界千变万化,只要初心不变,未来的步伐依然坚定而恒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