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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新区法院这项改革创新成果获奖啦
2023-07-14 13:45:00  来源:南京江北新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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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省法院组织评选全省法院多元解纷与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优秀改革创新成果,共有20项改革创新成果获奖,其中,江北新区法院《构建“点线面网”立体式行政争议化解格局》 获评三等奖!

近年来,南京江北新区法院发挥行政诉讼集中管辖职能优势,积极应对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后行政案件下沉压力,以争议实质化解、质效有效提升为目标,深化“点、线、面、网”相结合立体化行政争议化解格局,取得了良好效果,相关做法被人民法院报、学习强国、新华网等多家媒体报道。

聚焦“点”的建设,以巡回审判推进就地解纷

一是强化示范效应。先后设立秦淮、江宁两个行政诉讼巡回审判点,选择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案件,到巡回审判点公开开庭审理,并建立“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法官庭后点评”的工作模式”,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实现“审理一案,化解一片”的效果。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具备和解条件的案件,法官还利用巡回审判的良好氛围开展释法息诉,进行法律宣传,组织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对话,争取达成和解。对于一些有典型意义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三是发挥属地优势。协调属地法院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参与协调化解,共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江宁巡回审判点首次开庭审理,就在江宁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化解了两起因强制拆除引发的纠纷。

化解“线”的矛盾,以工作平台汇聚解纷力量

一是建立化解平台。与当地政府、行政机关合作,在案件数量较多的行政区,以及类案特征明显的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设立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站,对该行政区、行政管理条线的诉前、诉中纠纷进行化解。2022年,道路交通处罚类案件进入复议的数量同比下降35%,进入行政诉讼的数量下降40%,极大减轻了行政机关的应诉压力,获得公安部、省市公安机关领导的肯定。

二是充实化解力量。吸收有行政审判、行政复议专业经验的老同志入驻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站,担任特邀调解员,开展化解工作。同时,与案件所在地法院、检察院构建协作关系,运用检察建议、司法救助等方式,多元化为群众纾难解困共同化解行政争议。

三是加强工作衔接。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站设在秦淮区、江宁区行政复议中心,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到行政复议阶段,实现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效衔接。2022年,秦淮工作站化解的289件案件中,在复议阶段化解的就有119件,占新收复议案件的53%,复议后起诉率15%。2023年无复议后起诉的案件。

延伸援助的“面”,以功能拓展丰富援助内容

一是扩大援助范围。出台《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将援助范围扩大到所有行政诉讼案件,援助对象覆盖到所有行政诉讼案件的当事人,将援助事项从传统的全程代理拓宽到免费法律咨询、诉前调解。该做法被省法院、省司法厅《关于深化行政诉讼法律援助试点的实施意见》吸收。

二是增强援助力量。会同新区综治局从全市公开遴选6家律所30名行政诉讼专业律师,新区综治局将其聘为法律援助律师,新区法院聘其担任行政争议特邀调解员,充分发挥其业务专长,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法律援助。实施两年来,法律援助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1500余人次。

三是丰富援助内容。将法律援助与矛盾化解相结合,法律援助律师参与行政争议诉前、诉中及信访化解工作。2022年法律援助律师共参与化解行政争议348起,一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吴某诉某街道国家赔偿重点涉诉信访案,经法援律师参与调解,圆满化解了七年的矛盾,当事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织密分流的“网”,以繁简分流实现质效提升

一是诉前分调审。当事人提交起诉材料后,由立案人员进行第一次甄别,对行政诉讼法规定可以调解的案件、行政相对人要求和解的案件或者通过和解更有利于实质化解的案件,一律纳入诉前调解流程进行化解。明显不适宜调解或当事人拒绝诉前调解的,直接纳入审判流程。

二是立案分快慢。对于直接纳入审判流程的案件和诉前调解不成转立案的案件,进行第二次甄别,将简易案件、简单案件分流至快审组,复杂案件分流到繁案组,实现快慢分道。

三是诉中分繁简。审理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前期甄别结果进行矫正,发现不适宜适用快审程序的,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流转至繁案组审理。同时,推广简易文书,优化庭审程序,探索示范诉讼,有效提高了审判效率。2022年,6名行政法官审结案件1715余件,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减少35.14天,跑出了审判加速度,提升了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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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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