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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栖霞税务:自然人房产税退税全程“零接触、不跑腿”
2020-04-27 14:2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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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江苏网讯  “我有一套房产在出租,已经在住建局发票代开点开具了发票,交了税,请问可以办理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退税吗?”近日,家住南京市栖霞区仙林街道的李先生拨通了南京市栖霞区税务局特服号电话,询问房产税减免的问题。

  “您好,根据《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有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公告》(苏财税[2020]8号)的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暂免征收2020年上半年房产税,自然人比照小规模纳税人执行。您可以享受房产税减免。”特服号工作人员热情回答了李先生的问题。

  听到特服号肯定的答复,李先生高兴之余又多了一份担忧,自己工作比较繁忙,抽不出时间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退税。了解到李先生的顾虑后,栖霞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安排专人与李先生对接,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传输表单证书和办税流程,通过电话、视频在线辅导李先生准备退(抵)税申请表、税收缴款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李先生及时将准备好的资料通过EMS邮寄给税务局。

  栖霞区税务局收到李先生邮寄的退税申请资料,经过审核、计算,李先生可以退还2020年1月至6月的房产税1803.10元,并第一时间告知李先生。李先生在电话中表达了感激之情:“本来以为只有企业才可以享受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没想到自然人也可以享受!这1803.10元的退税,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可能微不足道,但对于我个人而言,无异于雪中送炭,大大缓解了我的收入压力。而且整个办理过程都是通过电话、网络沟通,资料通过快递邮寄,全程‘不跑腿’,为我们节省了办税时间,真的太方便了!”

  疫情发生后,栖霞区税务局全面落实“非接触式”办税要求,确保纳税人“一次申请”,税务局“一次审批”,避免纳税人来回折返税务局,提高纳税人办税效率,降低办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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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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