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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法激活“冷门”法条,助力企业行稳致远
2023-04-07 19:41: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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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 吴玥 记者 张静)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认真落实《江苏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精神,实施了多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举措,为保障打造“管理效率最高、服务水平最优、运营成本最低”的国家级新区和自由贸易区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4月7日,新区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着重介绍了新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保障自贸区高质量发展的举措。几则典型案例的判决,为企业尽快回归正常生产提供了很大的帮助。其中一则案例已被《人民法院》报道宣传。

这是一起涉台合同纠纷,原告李某系台湾地区居民,与被告胡某之间有长期合作关系,存在多笔款项往来,涉及人民币与美元两部分。庭审时被告对人民币部分无异议,但抗辩美元系原告向案外人新加坡某公司的投资款,与己无关。在拖长审理周期厘清争议与及时裁判让胜诉权益落到实处的矛盾中,合议庭经充分论证,在涉外诉讼程序中创新引入先行判决,于庭审后先行判决被告偿付人民币款项,将涉及美元部分的诉请留待后续处理。

就人民币合同部分,先行判决,判令被告胡某归还原告李某人民币1710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支付原告律师费损失人民币33800元。该判决一审已生效。

据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起案件中,一方面是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另一方面是涉外司法的特别程序要求,如何在涉台案件中提高效率,便于当事人就事实清楚的部分先行执行,一条“冷门”的法条进入到合议庭的视野。

激活“冷门”法条,活用先行判决,此项审判方法的创新,解决了涉外审判的效率难题,更践行了对外商的平等保护,对于增强外商投资信心、保护外商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等将产生积极影响。

先行判决建立在部分事实清楚的基础上,案件部分事实清楚,就该部分事实提前作出裁判结果,既可以提高审判效率,也有利于当事人先就该部分申请执行。该案是人民法院涉外审判创新工作方法的一次积极实践,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公正与效率相统一。

据悉,自2022年3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自贸区法庭涉外民商事一审案件共计收案26件,涉案标的累计4600余万。其中涉外商事案件11件,涉外知识产权案件5件。涉及的国家、地区11个,分布于亚洲、非洲、北美洲、欧洲。新区法院畅通涉企纠纷化解途径,帮助企业快速走出争端,走上运行正轨。

此外,新区法院常态化开展“百名法官进企业·百名企业家进法院”活动,以“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为企业提供非接触式司法体检。通过专题研讨、课题合作等方式深入把握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材料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主导产业司法需求,精准回应,为“企业敢干”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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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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