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讯 3月31日,江苏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召开“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决策部署,推动加快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噪声、异味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贡献更大力量,省攻坚办副主任、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英剑波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检察院、公安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分管负责人结合本部门职责,对“两治一提升”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专项部署,无锡、徐州、淮安、扬州分别结合本地区“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推进情况作表态发言,省生态环境厅副厅职环境监察专员丁立主持会议。
会议围绕工业企业噪声治理、建筑施工噪声治理、交通运输噪声治理、社会生活噪声治理、涉气类异味问题治理、涉水类异味问题治理、垃圾类异味问题治理、商业区及居住区异味问题治理等八项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具体典型案例,解读了“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会议指出,要坚决凝聚共识。过去5年,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改善,达到了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噪声、异味投诉举报迅速攀升,已经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噪声类环境投诉占比从2019年的32.7%上升到2022年的48.3%,异味类环境投诉占大气类投诉约十分之一,部分重点问题举报投诉不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开展“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符合党中央要求、顺应人民群众意愿,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内容、是践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内在需要。
会议要求,要积极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行动,不能搞形式主义、不能搞花架子,要实实在在解决一批突出异味、噪声扰民问题,综合施策,区分轻重缓急,能够立即解决的要马上解决;实在有难度需要花费时间解决的要制定整改方案,倒排时序加快整改;对于历史遗留问题要创新方法手段、想方设法加以解决。一是坚持依法行政,对于法律法规有规定要求、明令禁止的要坚决落实好,切实规范秩序、把法规制度严起来。二是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控增量、降存量,从工程的设计抓起,从环评编制、审批抓起。三是坚持突出重点,各地可以相关学习借鉴噪声、异味污染防治工作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抓紧明确相关职能部门噪声污染防治监管执法职责、划定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
会议强调,要形成联动协作机制。噪声、异味污染问题点多、线长、面广、量大,是事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紧迫的难点、痛点、焦点问题。各级攻坚办要落实牵头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加强部门联动,开展“两治一提升”专项行动督察,达到解决一个问题带动解决一批问题的效果。强化联合执法,各级攻坚办和生态环境部门要牵好头,采取联合执法、检查、监管、会办,彻底解决职责范围内的噪声、异味污染问题。强化暗访曝光,通过舆论媒体监督,强化震慑效应,达到曝光一个、整改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强化问效问责,各级攻坚办要加强跟踪督办,对于有失职渎职或者不担当、不作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第一时间提请有关职能部门实施追责问责,倒逼各方扛起“两治一提升”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