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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3月1日起增设涉外商事案件管辖权
2022-03-01 16:34:00  来源:中国江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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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江苏·中国江苏网讯(通讯员 纪潇雅 记者 张静)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保障南京江北新区和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发展建设,平等保护民商事主体合法权益,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推进南京对外开放合作平台建设,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3月1日开始管辖涉外商事案件。

根据上级法院的批复,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依法管辖发生在南京江北新区范围内诉讼标的在2000万元以下(不含本数)的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不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商事判决、裁定;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申请撤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案件)。对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涉外商事案件判决或者裁定,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的,由南京是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涉外商事审判担负着维护国家主权,服务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职能。经省委编办批复成立全省首个自由贸易区法庭,以“地域+类型”的特殊管辖改革精准服务保障营商环境。新区法院组建涉外商事专业合议庭,选派干警至南京中院跟班办案学习,优选商事审判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调研能力较强的法官组成合议庭,同时,配备具备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的干警从事审判辅助工作。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从提高司法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专业人才培养等方面,促进涉外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现代化。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江北新区人民法院将同江北新区仲裁机构、调解组织共同研究建立一体运行合作机制,完善定期联系、案件移交、协调互助、调解对接、信息通报、交流研讨等制度,实现纠纷前端治理,畅通诉与非诉衔接渠道。突出专业化、国际化、类型化导向,聚合专业涉外调解资源。研究国际商事调解的特点和规律,制定调解规则及职业道德规范,建立调解工作流程及诉前调解的配套机制,实现涉外商事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此外,注重审理好涉及国际条约、确认新型商业规则,行业影响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涉外商事案件,在重大法律问题上作出有影响力,经得起检验的精品判决。建立精品案例、典型作法报送机制,清单化管理,系统化培育,精细化打磨,以过硬的精品审判质量提升公信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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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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