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大兴:大力推进造林绿化 切实保护林木资源
宿豫大兴镇森林覆盖率23.56%,全镇林木树种丰富,乔灌共生互补,主要分布在沿河(渠、沟)、沿路、环村镇、田埂和地头,以及栽植在庄台、庭院和园地上的经济林果、苗圃。成片林主要以杨树为主,镇区和村庄绿化多为园林绿化树种和果树,镇村行道树以法桐、银杏和水杉等高大乔木为主,这些林木绿化资源构成了厚实的森林覆盖,也为该镇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生态根基。那么,该镇如何保护这些宝贵的林木绿化资源,使之成为大兴稳定的生态获得、永久的“金山银山”?
高度重视林木绿化资源保护。森林覆盖率作为一项重要考核指标,国家对林木绿化资源保护高度重视,相关法律法规都有严格的明确规定,镇、村(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将林木绿化资源保护牢记在心中,落实到工作部署上,既要强调考核达标,也要做到资源保护优先。
以栽促保维持林木绿化资源稳定。紧紧咬定林木绿化资源发展目标不放松,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充分挖掘造林潜力,见缝插绿、宜栽尽栽,培育壮大林木绿化资源规模,不断拓展绿色空间,为稳定提升森林覆盖率奠定坚实的基础。
依法依规保护林木绿化资源。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江苏省生态公益林条例》,坚决执行党委政府关于加强林地林木资源保护的相关规定,从严控制重点工程砍伐树木占用林地。依法依规履行伐树报批制度,对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伐树的责任人予以追责。要求有关实施重点工程的牵头部门在依法依规清障式伐树后,给予必要的绿化植被恢复资金补助,确保及时补植到位。
加强对林木绿化资源发展保护工作的考核。建立健全全镇林木绿化资源发展保护工作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并如实考核兑现,特别对各级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考核要细化、量化和可操作化,实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尽职有奖、失职追责,确保责任制落地、落实。要借鉴耕地保护、环境保护等考核措施,赋予林木绿化资源发展保护工作在综合目标考核中的优先位置。(卢裕文 王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