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获批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11月13日,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8部门联合发文,正式公布第四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创建名单,盐城市作为全省唯一的设区市成功入选,成为省内第三家整市创建单位。
此次获批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是对盐城市推进农业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工作的充分肯定。近年来,盐城市积极构建以绿色环境为前提、绿色生产为基础、绿色产品为标志、绿色生活为追求的“四位一体”绿色农业体系,着力探索实践农业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显著成效。
资源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坚持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全面推进耕地保护提升。全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038.65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944.05万亩,耕地质量等级提升至4.65级,耕地安全利用率连续三年实现100%。
农业生产方式加快转型。坚持“减治用”综合施策,化肥农药使用量逐年递减,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持续保持在96%以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超过90%,建成中央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2个、中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7个、国家级生态农场1个、省级生态循环农业试点村3个。
产业发展质效全面提升。坚持产业培育与品牌打造协同发力,创成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园(高质量发展示范园)9个,东台市入选首批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创建名单。打造“1+9+N”精品品牌体系,“盐之有味”成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拥有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20个、中国驰名商标13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9个。
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坚持科技创新引领,建有万建民、吴明珠、张洪程院士工作站,建立大米、西兰花等产业研究院11家,创成国家级农业科技园区2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4家,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实现县域全覆盖,建成智能农业示范点410个,实现涉农乡镇智能农业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