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三产”融合,要因地制宜做好“定制化”文章
10月27日,2023江苏乡村产业振兴论坛在南京举行,著名经济学家、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创始院长贾康接受记者专访,分享了乡村振兴背景之下,如何做好农村“三产”融合的实践和思考。
记者:将农村“三产”融合落到实处,您认为需要注意哪几点?
贾康:推进农村“三产”融合落到实处,需要注意三点。
第一是明确农村“三产”融合的概念。它在农村具体指将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农产品市场服务业合理、有效地实现深度融合。从直观的表现来看,体现在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拓展、产业功能升级转型,通过产业综合绩效提升最终实现农业振兴、农村繁荣、农民致富和向市民转化、对接“城乡一体化发展”。这种融合是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决定的高质量发展必然要求。
第二是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从种植业来看,在生产环节,我们通过挑选优良品种、依托现代科技手段等实现提质增产。在原有常规加工的基础上,需积极发展深加工、精品化,进行产业链的延伸。同时,对于产品市场扩展而言,品牌打造必不可少。在现代市场经济,好的品牌具有无形资产的价值,值得我们打造培育配套的优质服务、物流与营销体系等专业手段。
第三是处理好“定制化解决方案”。基于各个地区自然地理、气候特征、资源禀赋等比较优势做“三产”融合。江苏应更多注重做足“土特产”和“多样化”文章,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培育优质粮油、规模畜禽、特色水产、绿色果蔬4条产值超千亿级的省级重点链,10条超五百亿级的市域特色链和10条超百亿级的县域特色链。“三产”融合既有共性更有个性,需要在多方共同努力与政府的政策支持引导下,力求形成高水平的“定制化解决方案”,因地制宜创新发展。
记者:乡村“三产”融合在理论结合实际上应做哪些举措?
贾康:具体来看,农村“三产”融合在理论联系实际层面的理性思维可主要围绕“三论”,分别是系统论、市场决定论和政府作用论。
系统论体现在将涉及土地制度、农村经济组织制度、“三农”相关的股份制创新、要素统一市场制度机制等,纳入农村供给侧改革系统化配套方案。市场决定论则体现在充分顺应市场经济规律,促推农产品进入全球市场竞争大舞台,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优化功能。
政府作用论主要体现在涉及市场失灵领域,应该采取政策融资、涉农保险、平准机制等合理干预的举措。比如猪肉价格波动,猪粮比越低,生猪养殖利润越低,养猪不划算产出量就会减少,猪肉价格就会上涨。针对市场波动,政府也需要不断完善猪肉储备和进出口调节机制,以稳定生产和市场供应。
此外,在创新理念方面,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应强调制度创新的纲举目张和其他层次创新的有机结合,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思想观念的创新也都必不可少。
记者:关于农村“三产”融合实践,您有什么建议?
贾康:我国推动农村农业发展达到现代化,需要依托“有效市场+有为、有限政府”实现超常规发展。
在农村发展方面,“数实结合”需要多方形成合力。我们注意到,即使在边远农村,基于现代信息科技成果可以发展“淘宝村”“淘宝镇”,政府在一开始调动财政资源和数字经济平台公司合作,针对当地人员做无偿培训。有了政企合作“第一推动力”的投入,即使是穷乡僻壤,此前并未涉及的行业,草根创业创新条件都可以如此展开。另外,有的电商企业自办物流采购下乡可直到田间地头,对这种情况,政府可以给予企业和农户一定的信息与政策引导支持。
在金融赋能“三产”融合方面,从财政贴息到政策性信用担保,再到产业引导基金等方式,政府可以酌情积极作为支持产能与产业链落实发展,同时也可在运用财政专款、补贴等手段方面打出“组合拳”助力“农业综合开发”重点项目。
此外,我们也要借鉴国际国内经验、积极交流、阶段性总结+动态优化各地方案。在地方层面上,更要坚定选择长期主义行为模式,办实事、敢担当、有作为。长三角、珠三角发展越来越好,它们的经验也证明了大发展小困难、小发展大困难、不发展最困难。在百年未有的大变局之下,中国客观的“成长性”“韧性”加上主观努力,我们的乡村振兴和“三农”领域“三产”融合进一步发展一定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