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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规划十年建设高标准农田171万亩

来源:扬州日报   2022-07-26 14:17:00
7月25日,记者从扬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扬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正式印发。《规划》明确,2021-2030年,扬州市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71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6.5万亩,总投资36.5亿元。

7月25日,记者从扬州市农业农村局获悉,《扬州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正式印发。《规划》明确,2021-2030年,扬州市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171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6.5万亩,总投资36.5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全市建设高标准农田88万亩(新建41.5万亩,改造提升46.5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3.5万亩;“十五五”期间,全市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83万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3万亩。

《规划》将亩均粮食产能1000公斤作为核心指标,突出规模化、宜机化、生态化、信息化;在重点区域和工程布局上,紧扣扬州市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总要求,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示范创新,培植典型”的基本思路,明确高标准农田重点布局沿连淮扬镇铁路线、S611沿湖大道、S353省道、安大公路线周边“一横三纵”四大区域,实施农业产业强基、耕地质量提升、生态农田示范、数字农田示范四大重点工程,统筹相关涉农资金,集中投入,整体推进,打造具有扬州特色的高标准农田整区域示范亮点。

《规划》明确,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财政投资新建不低于3000元/亩、改造提升不低于2000元/亩的要求,足额落实分担资金。要强化规划引领和建设监管,突出示范创建,不断提升建设成效。要贯彻落实调整土地出让收入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政策意见,加大土地出让收入重点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力度。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和保护利用,及时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耕地占用审批,坚决遏制“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通讯员 冯龙庆 记者 丁佐春)

标签:农田;扬州市;节水灌溉

责任编辑: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