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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乡村振兴拟表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公示

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2-01-06 14:52:00
经中央批准,省委、省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全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充分酝酿、逐级推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差额评选、综合评审,确定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龙尚村党委等65个集体、丁鸣鸣等200名个人作为全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经中央批准,省委、省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全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充分酝酿、逐级推荐、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差额评选、综合评审,确定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龙尚村党委等65个集体、丁鸣鸣等200名个人作为全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省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2日。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江苏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25)86263185、86263085

传真:(025)86381120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月光广场8号江苏农林大厦1505室

邮政编码:210036

江苏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全省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

拟表彰先进集体(65个)

 

南京市

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龙尚村党委

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党工委

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党工委

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党委

南京市高淳区东坝街道党工委

无锡市

江阴市夏港街道长江村党委

无锡市锡山区羊尖镇党委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党委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党工委

徐州市

丰县范楼镇党委

沛县五段镇党委

睢宁县沙集镇党委

邳州市新河镇党委

新沂市邵店镇朱圩村党总支

徐州市铜山区单集镇党委

常州市

溧阳市社渚镇党委

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党委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东南村党总支

苏州市

张家港市锦丰镇党委

常熟市海虞镇党委

太仓市城厢镇党委

昆山市淀山湖镇党委

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党委

苏州市吴中区临湖镇党委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冯梦龙村党总支

南通市

海安市李堡镇党委

如皋市城北街道平园池村党总支

如东县洋口镇党委

启东市南阳镇党委

南通市通州区十总镇党委

连云港市

东海县石湖乡尤塘村党总支

灌云县圩丰镇党委

灌南县李集镇党委

连云港市赣榆区黑林镇党委

淮安市

淮安市清江浦区黄码镇杨庙村党总支

淮安市淮安区石塘镇党委

淮安市淮阴区刘老庄镇党委

淮安市洪泽区岔河镇党委

涟水县红窑镇党委

盱眙县马坝镇党委

盐城市

东台市三仓镇党委

建湖县冈西镇徐王村党总支

射阳县黄沙港镇党委

阜宁县益林镇党委

滨海县天场镇秉义村党总支

响水县陈家港镇党委

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党委

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党委

扬州市

宝应县夏集镇党委

高邮市卸甲镇党委

仪征市马集镇党委

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党委

扬州市邗江区甘泉街道长塘村党委

镇江市

丹阳市司徒镇党委

句容市下蜀镇党委

扬中市八桥镇利民村党委

泰州市

兴化市沙沟镇党委

靖江市马桥镇横港村党总支

泰兴市宣堡镇郭寨村党委

泰州市姜堰区蒋垛镇党委

泰州市高港区大泗镇党委

宿迁市

沭阳县陇集镇李徐村党支部

泗洪县界集镇党委

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党委

宿迁市宿城区埠子镇党委

 

拟表彰先进个人(200名)

(以姓氏笔画为序,职务截至2021年11月)


标签:乡村振兴;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责任编辑:蒋丽